人 權 群 像
 

台權會十年回顧|專訪台權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人權群像第二季第五集
台灣人權學刊編輯組

摘要

施逸翔先生在台灣人權會推動社會運動很多年,本次訪談關注的重點有六項:一、為人權發聲的契機在於施先生參與了人權學程、認識蘇建和、到菲律賓人權迫害的現場研究調查;二、台權會的志工訓練,在聊天過程中置入重要的人權價值,讓志工很快了解台權會的運作;三、維護各式人權議題的請求,包括救助國際難民;四、組織架構與資源分配,要以溝通來平衡二方的壓力;五、做中學與學中做,即使倡議的理想很難做到,仍然務實處理眼前的大小事務;六、後記談到新移民的公民權,有機會改變台灣人口結構,帶來多元文化,並且突破少子化的困境。

關鍵字:台權會、人權、蘇建和案

壹、前言

施逸翔先生畢業於東吳大學哲學系,目前任職於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曾經擔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國內事務部專員,在廢死聯盟擔任執委,在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 擔任執行秘書。

施先生在台灣人權會推動社會運動很多年了,表現得非常的出色。他的學術背景哲學與中文,歷年見證很多人權相關法案的改革。對人權碩士學位學程、《台灣人權學刊》都給多非常多的幫助。包括本學刊與非政府組織的聯繫、對外的邀稿,很多都是請施先生幫忙協助的。然而,施先生如何一步步的走進人權推動的工作,以及施先生在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工作跟規劃,都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貳、為人權發聲的契機

施逸翔先生回憶起他的人權啟蒙老師,是陳瑤華老師。當時施先生在東吳大學念哲學研究所,陳瑤華老師願意收他當學生。在那之前,他對人權的知識、實踐完全是空白的。陳瑤華老師也是女權會的理事長,在三八婦女節的時候,在東吳校園辦了一場活動,就是邀請了三位女性的政治受難者,像是阮美姝女士、許金玉女士、還有高牧師娘(高李麗珍女士)到東吳大學演講。她們以一個女性的角度,來談過去那些受壓迫的經驗。這個活動對施先生來說,印象很深刻。

其實到那個時候,施先生才開始意識到,就是過去所學的國民教育歷史、地理似乎是一場騙局,他慢慢知道過去發生的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一些事情。從此之後,施先生就自己利用時間去閱讀一些過去的書籍、報導,才開始真正的認識這塊土地。再來就是認識了黃默老師、瑤華老師、還有雷神父,他們一起在東吳大學創設了第一個跨領域的「人權碩士學位學程」。施先生記得非常清楚,第一屆的學生,有一號人物叫作「蘇建和」[1],同學們都叫他老蘇。

施先生一開始並不認識蘇建和,也不知道他身上發生過的案子。但是他記得有一次學程要開說明會,在路上出現一個瘦骨如柴、高高的,蠻滄桑的一個男子,就跟施先生走一樣的方向。他們彼此互看一眼,卻也都不認識。蘇先生就跟施先生說他要去人權學程的說明會,於是他們就一起去。後來在那場說明會中,施先生才知道這名男子是誰,就此留下深刻的印象。施先生後來又讀了張娟芬的《無彩青春》,對蘇建和案一事有了更深層的了解,對他來說是另外一個震驚。就是蘇建和的案子、他的犧牲、他的青春,然後被司法耽誤,但是同時也因為他的生命,帶動台灣司法多次的改革。比方說「無罪推定」原則的確立,然後增加「交叉詰問」的司法改革。施先生在看完張娟芬的書之後,有一個很深的感受:「做為一個台灣人,在初次民主化之後的時代,誰都有可能隨時被能捲入一個冤案中,那個人可能是你,也有可能是我。這並非不可能發生的事,因為蘇建和就是血淋淋的一個案子。」

第三件促成施先生走向人權之路,就是因為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的成立。人權學程設立的宗旨之一,就是想跟台灣的很多公民社會有接觸的管道,包括移工團體。當時候的台灣,有一個菲律賓移工組織者叫G.S. trada,這個組織在香港叫APMM,可以翻成「亞太移工網絡」。這個團體向施先生提出邀請,他就跟瑤華老師說:「菲律賓要辦理國際團結的人權事實調查任務,然後問我們要不要去。」那時候菲律賓是在艾羅育(雅羅育)總統執政,法外處決其實非常的嚴重,這個嚴重程度可以堪跟馬可仕的戒嚴時期,不只不相上下,反而更加的嚴重。施先生說那時候對人權的知識很有限,對於那邊的危險程度也沒有明確的評估的情況下,他就找了陳瑤華老師、華梵大學的龔為真老師,跟另外就是黃緒中同學,四個人一起去參與。

那個時候施先生一行人,還到了菲律賓前總統,小艾奎諾的家族掌控的很大蔗糖廠去做調查,不過那個地方休工狀態。也就是說,台灣這邊是工時過長、工作過勞的情況,但是那邊的勞工是沒有工作,所以工人普遍薪資都非常低。勞工月薪只有九披索[2]。所以當時處於工人罷工的情況,政府派了軍警鎮壓,有五個工人因此喪生,這是施先生他們去調查的區域,他們也是去了之後才知道真實局面,是非常危險的。那附近還有一個軍營,有很多民眾不斷的被暗殺。甚至當時有招待過他們的一個公會領袖,在他們回到台灣沒多久,他也被暗殺了。

這段經驗就是另外一個震撼,這也是一個國際的人權案件,然而背後牽扯的權力是惡名昭彰的,與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脈絡有高度的相關。以上就是促成施先生投入人權運動的主要三個震撼。

參、台權會的志工訓練

施先生一行人算是勇敢又幸運的回來了,他們也帶回很多資料,大約是2005年的事。暗殺事件在2004年發生的。陳瑤華[3]老師也為此做了很多準備。在他們回到台灣後,施先生開始參與學程的工作,甚至因為蘇建和的關係,也主動的參與台權會的職務活動。在施先生大學的時候,參加了文藝研究社,當時他對社會議題的認知是零。但是,當時有點文青情懷,覺得楊牧、王靖獻的作品很迷人。不管是楊牧的散文,或是關注台灣本土的原住民,又因為他在花蓮,也有很多地方關懷,他也關注西藏的事,只是他的詩不太好讀,施先生說不知這算不算一種潛在影響。

因為蘇建和的關係,所以那個時候就去參與台權會的志工。因為蘇建和在台權會就是負責志工的訓練。他也為了這些志工,規劃了一系列的課程,包括找了馬躍.比吼的紀錄片,舉辦映後座談,談論原住民族的命名問題。也有找了陳怡蒨老師,來談性別議題跟法律的問題等等。只要認識蘇建和的人都知道,雖然他的人生充滿很多悲情,但他也是一個能言善道,非常喜愛聊天的人。他的教學風格是跟這些年輕的朋友聊天,在聊天的過程中偷偷放入重要的價值或是他的人生觀。因為這個特質,很容易跟年輕的朋友產生很多互動。所以參與台權會的志工,能很快的認識台權會的運作內容。

施先生回憶起那些有趣的志工活動,他記得第一次去台權會,地點是舊址,在新生南路上,就是陳文成基金會的樓上。因為廢死聯盟算是在台權會跟司改會共同的合作下催生出來的。那個時候他們跟曲海員老師有擬一個調查,是一項大型的計畫。計畫的其中一部分就是調查國會的立法委員,他們對於死刑存廢的看法。所以施先生那天的工作就是去打電話,當時台權會的秘書長是吳佳臻,他就給我一批辦公室電話,他就一一的打電話,談話內容就是:「請問你有沒有收到問卷啊?請問你們對於死刑存廢的看法?」廢死一直是一個敏感的議題,有些辦公室基本上是不願意回答的。甚至有些人一聽到是曲海員老師的計畫,就開始謾罵曲老師。

肆、維護各式人權議題的請求

雖然社會大眾對廢死議題的觀感,改變不大。不過廢死聯盟的作為或張娟芬的系列書,有成功鬆動民眾的某些思考,鬆動大眾對於這個議題的探討。應該是說,在倡議死刑存廢這個議題,有一段時間的策略,就是試圖要說服政治高層或執政者,由上而下的進行制度性的改革。

但是,大家後來發現這種策略,在台灣受到了很多限制。因此廢死聯盟開始轉向其他策略,開始舉辦歷屆以殺人為主軸的影展、人權關懷的閱讀,讓大家看到死刑犯人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們也有立體的情感,有深刻的人生遭遇,裡面甚至牽涉到社會結構。讓民眾開始關注每一個死刑犯的個案。施先生認為這些就是積極的策略,有意的讓死刑者的樣貌,透過各種活動讓更多人看見他們,這種推動會慢慢的發酵。民眾雖然沒辦法一下子改變思維,但日久天長一定會有成效。包括廢死聯盟這一、兩年在全國各地推動的審議式民生,這種的改變都是不明顯、無法立即收效的,接觸的民眾也不多,但是只遇到一個人,就是一個改變的機會。。

然而台權會能夠成立,最早是脫離不了政治環境。某個程度來說,台權會跟黨外人士,或是民進黨的關係非常密切相關。所以有的民眾會認為當時的台權會,就是民進黨黨外的附屬機構啊。但這種民進黨側翼的關係,後來也慢慢的轉變,大眾也希望台權會是一個比較獨立的機構,純粹的關心人權議題、關心各層面的不同議題,不用為某個政黨服務。而台權會也從最早的只對於政治權利的關懷,一步一步擴大到對經濟、文化、社會的關懷。

施先生坦白的說,到現在還有很多人會說台權會是民進黨外圍團體。台權會之所有這種象,施先生認為台權會的第一個十年或第二個十年,它的結構成員就是那樣,沒有什麼彈性。中間之所以有轉變的契機,就是黃文雄先生在擔任會長的時候,以及更早的邱晃泉律師帶來的影響。一直到現在的章程,台權會要做的事非常的多,不限個案的救助,還有立法、人權教育,還有跟國際團體的聯繫。

過去處理的個案比較是政治性個案,最近在做歷史檔案的整理,軍中人權的個案也是不少。施先生相信,透過個案的情況,能夠反應出背後結構性的壓迫。若是個案的情況一直浮現,而且是同樣類型的,那麼大概可以推論,背後相關的法律、相關的制度會是有問題的。所以到現在,台權會一直接受個案的請求。

但是現在遇到的個案就比較特別,像是從其他國家來台灣尋求政治庇護的難民,那像流亡藏人,或是因為烏干達對於LGBT的迫害,又或是土耳其、敘利亞等國因為內戰的關係,都會有難民來到台灣。施先生所接觸到的狀況中,比較多的是在精神療養院被強制住院的個案。台權會處理過的情況,就是跟個案接觸後發現,他們並不符合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的條件,但是被強制住院了。台權會就會透過一些方式,讓他們被釋放出來。

可惜傳統媒體比較少傳播這一類的消息,使得民眾都不太了解台權會正在做的事,以及替人群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因此若以實用主義來看,這些努力是非常邊緣的,世人看不太到它的價值。而這些被強制住院的精神病患、還在協助監所裡面的就醫個案、毒癮藥者他們的權利。也許是這些邊緣人群沒有選票,無法吸引政治人物的關心。台權會從去年開始,聘請了一位專員,請他規劃社群網路的經營、影片的剪輯,希望能開啟一接觸社會大眾的管道。台權會很希望能讓社會大眾看見志工、夥伴的努力。只是現在的經營成績沒那麼好,施先生和夥伴會再努力。

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給人家的印象是:「台灣社會還是十分保守。」不願意在廢死這個問題上跨出一小步,更不用說跨出一大步。如果能把台權會救濟精神病患、服刑者的情況,一步一步的向社會大眾說明,應該可以改變保守的想法,讓國際社會了解「台灣這個社會並不再那麼保守」,甚至對於新的議題都能關注。大眾傳播、行銷對人權教育、人權理念的傳達、還有對於跟社會的聯繫、跟國際社會的聯繫,應該非常有幫助。雖然台權會做的還只是初步,但一定越來越深入。

國際社會的部分,因為台權會有參與一些國際組織,所以相關的場合,施先生都會去呈現台權會的努力。不過現在台權會主要的一個策略就是建立南部辦公室。南部辦公室扮演的角色,就是希望讓北部的議題,像是在國會、或是各政府機關的重大議題,都能夠帶南部去。透過南部辦公室的人權教育訓練、志工訓練、律師的培訓等等的,至少讓北部的議題,可以讓南台灣的民眾認識這些議題。這是台權會目前的一個規劃,為了這個目標,台權會還設置「人權集氣金」,就是這個用意。台權會從來沒有忘記地方人權工作坊的努力,希望在台北以外的地方,能跟其他在地化的組織做傳達。一方面認識他們的議題,一方面也讓他們知道國際資源,像是有《兩公約》、《國際人權公約》等工具可以使用。

伍、組織架構與資源分配

台權會目前還是關注在台灣人權議題的開拓,在能力及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要妥善的運用人力。台權會目前蓄積的能量,包括人力跟資源嘛,目前專職人員有十位,已經是這三十幾年來的高峰了。十個工作人員的配置,在NGO裡面還算有規模的,搭配勞動條件、薪資條件,都需要資金挹助。所以台權會的募款壓力,是隨著人力的增加而增加,台權會大部分的募得的資金,其實是用在人事費用上面。

因為每個專員身上會背一個、二個議題,是要進行倡議的工作。其實台權會的主力還是在議題的倡議。至於人權教育的部分,目前的規劃是由南部辦公室的專職人員來規劃,希望至少做到一年一次,並且要到不同地方。所以一場工作坊辦下來,差不多就要十幾萬。也幸好這類的活動性質,還可以再跟一些基金會去募款、申請經費補助。所以業務費的部分,就是省吃儉用累積來的。

 台權會的工作是辛苦的,付出了許多時間,計算下來的報酬算是比較低。但是大家都是為了價值理念而來。但假若是無法提供穩定的保障,或是生活條件不太理想,也不能維持長久。所以施先生也非常的希望,讓台權會的工作人員,流動率不要太快。希望就是願意來的,能夠待上一、二年,好好的經營起一個議題。施先生為了要留住人才,也努力的豐厚勞動條件、薪資,讓大家可以專注的自己的議題經營。致於實際要做的工作內容非常多,專員或志工要怎麼選擇自己的工作,有辦法選擇嗎?有決定權嗎?這就要介紹台權會做得不錯的地方。台權會的內部結構分成兩層,以人團法來說,叫作理監事,但台權會比較習慣稱呼為執行委員。他們是不支薪的,可以說是「顧問團」,當然會長、副會長能夠做執行委員討論事項的最終裁決;另外一層是秘書處,秘書處主要的架構就是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議題專員。

台權會在過去幾屆會長、秘書長的經營之下,運作跟決策基本上是採共識決。也就是說,秘書處不是只是秘書有自己的主體性,秘書同時也扮演幕僚的角色、執行的角色。在相關的討論過程中,大部分的執行委員都非常尊重秘書處的判斷。執行委員在一些大方向會給全權會一些提醒、一些意見,讓決策最終以共識的方式呈現。若是廣泛的說,一些比較有規模的組織,大權都是落到秘書的秘書長手上,另外的執行委員及會長,一不小心就淪為「虛設」的職務。因為執行委員不了解日常的工作有哪些、事情的進度到哪裡?所以秘書長、副秘書長即使想表示意見,最後也會因為不夠了解實際狀況,只能對秘書處的處理,進行「同意」的動作,幾乎完全沒有什麼選擇。而台權會如何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最主要的關鍵其實是在溝通。

「溝通」並不是說發個信息、提供報告、提出的決議會被採納,這樣的事情而已。其實社運圈的夥伴很多人都知道,台權會在2014年,大約是太陽花學運前後的那個時間點,發生了會長跟部分執行委員,透過臉書宣布他們退出台權會的重大訊息。大概可以解讀成因為秘書處的一些決定,沒有辦法好好回應執行委員的期待,總之那一次造成上下之間很大的挫折感。

施先生認為關鍵之處,還是在秘書處跟執行委員之間的互動方式是如何。現在秘書處會維持一個禮拜至少一次的內部會議,所有的討論結果都會記錄起來,並且將會議記錄寄給執行委們去看,以增加雙方訊息的流通。台權會一個月至少也會有一次執行委員會,另外一年會有一次大型的「內部組訓」,組織訓練的一種。內部組訓並不討論細瑣的日常工作,而是檢討前一年的工作,並且能規劃下一年的工作方向及內容。一直到現在,內部組訓已經演變成不只是討論台權會的發展,而是會盤點社會現象,或是去把台灣的局勢帶進來討論,以調整台權會在其中應該扮演的角色。

執行委員跟秘書處之間的互動,會長跟秘書長也要適時的回應內部的爭議,並且及時的處理,有些事情雖然比較內部,但不能夠不處理。其實全權會的大家,工作能力都很好,工作意願也很高,只是人數多了,事情雜了,就會產生人際問題,或是工作之間的誤解,這些都很需要會長跟秘書長幫忙排解。為了讓成員之間密切的聯繫,台權會也會辦理一些聯誼性質的活動。

陸、做中學與學中做

至少目前為止,台權會算是一個相對平等的工作。在工作上已經有制定的原則或規則,也就是說內部的組織跟制度算蠻健全的。對於國際大勢的變遷,台權會應該扮演什麼角色?在台灣這個大環境的局勢中,台權會又有什麼樣的處境,施先生認為進行檢討,是非常有幫助的。近一年來看,台權會發生非常多事情,像是2019年內部組織訓練拖到年底才舉辦。在過去幾次的組織訓練中,會因為遇到了選舉而影響組織訓練的舉辦方式及時間。對於外部局勢的了解,台權會才能夠規劃思考,下一步有什麼樣的策略可以做,面對有限的人力跟資源,應該下哪一步棋,才能得到眾人想要的結果。

台權會目前採取的組織訓練方式,大概是工作人員或是秘書處自行評估,再交由執行委員們討論跟提出意見。若要維持台權會在國際社會上的能量,能有比較大的影響力量,這樣的檢討與研究,是不能少的。外界會認為秘書處可能帶有「野心」,施先生的理解認為「野心」是存在的,但野心是用在目標的達成、理想的實現。

所謂倡議成功的想像,因為比較具有理想性,有時候是太過理想性,所以會比較難。但是大家都有共同的想法,不會因為目標太過理想,或太難企及,而不務實地處理眼前的大小事務,甚至常常在挫折中度過每一天。但是至少大家是一個團隊,在工作上的情緒、或是挫折,大家會一起分享或排解,大家可以再一起討論看看,下一步的可能性。

施先生到了台權會的這幾年,對於內部的規劃、計畫、溝通,都有非常出色的表現。然而講最有成就感跟最挫折的事,他認為他進台權會,主要的工作就是在國際人權公約,而且是因為夥伴正好要離職,加上施先生在東吳跟陳俊宏老師做《兩公約》的研究案,所以就順勢參與兩公約盟。第一次有成就感的地方,施先生回憶到,在他剛進去的時候,就定義好工作的方向,於是他很努力的說服NGO,或者可以說讓公民社會的其他NGO了解、知道什麼是兩公約的國家報告審查,並且表達願意能寫一份報告,並且繼續願意參與後續程序。

其實在一開始時,是經歷非常大的挫折,因為大家不知道這是什麼機制,很多NGO忙得人仰馬翻,根本不能好好坐下來寫影子報告。施先生好不容易找了一些資料,開始要寫了。最大的成就感,其實就是大家所提的影子報告跟施先生的論點,在國家報告審查的過程中,大量地被國際審查委員所接受。他覺得那個成就感,不見得是個人成就或台權會成就,而是當各個NGO都看到兩公約初次審查,國際審查委員給的結論性意見,現在大家幾乎都能站在NGO的角度,來給台灣政府批評跟建議。

那個時候,大家受到鼓勵,願意相信這套機制、這套工具是有幫助的。所以到了第二次、第三次、,或是其他公約開始,NGO大多不會放棄這一塊,在工作上的成就感覺很不錯。這也是NGO一個很大的轉變。好像最早的NGO是非常遲疑的,好像不願意參加。其實他們的不願意參加,有很都是比較現實的問題,就是他們沒有人力,他們沒有時間。施先生印象最深刻是SIDO公約的第三次審查,新移民的議題。其實是被國際審查委員高度關注的,但是他們的好朋友南洋姊妹會,就真的沒有人、也沒有時間參與。

柒、後記-新移民的公民權

 新移民是台灣社會今後幾年的大問題,而且不能不面對。社會上討論新移民、討論移工,比較是從經濟的需要、經濟發展來看。但站在人權的角度來看,應該要擴大討論的面向。為什麼移工、新移民,對台灣來說是關鍵的議題,最基本的原因在於台灣缺少勞工。可是這些各國來到台灣的勞動人員,台灣社會並沒有不善待他們。台灣不只在經濟上需要他們,在促進多元社會的遠程目標中,外來勞工的加入,正好可以促成台灣社會多元化的面貌與發展。他們對台灣今後人口的結構,也佔有影響力。假若台灣社會能比較開放的接納移工跟新移民,甚至是給出公民權,會是一個良善的處理方式。施先生認為給移工或新住民公民權,對台灣是非常有幫助的。文化能多元、語言也多元,這樣才能突破過去殘餘的陳老的觀念、封閉的思想、保守的氣息。也只有這樣,台灣的人口結構有機會改變,進而帶來多元文化、多元語言、多元宗教,並且突破少子化的困境。

假若台灣有新的人口結構、新的社會,同時這三十年來對人權的關懷、人權觀念的傳播,台灣社會應該不太可能再接受中國共產主義的價值,因此不論是從經濟上、從文化上,台灣都需要這些移工。施先生表示如果有需要、或者能力所及,台權會一定會努力協助促成此事,不過要在社會輿論中下功夫,也要從社運倫理做考量。

比方說,新移民的議題,已經有東南亞姐妹會、屏東好婦女協會、賽珍珠基金會,經營非常多年了。如果他們來找台權會合作,經過評估台權會也會願意協助。對於移工的議題,有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桃園群眾服務協會,可以跟這些友好團體結盟。台權會可能比較擅於去做制度的倡議、制度的改革;而其他團體,他們可能善於去接觸個案。NGO的結盟,就是大家扮演不同分工的角色。台權會NGO身為社運團體中的龍頭,也有點像政府機關的眼中釘,但是政府機關也會需要台權會的配合,共同合作公益事務。

這幾年來最挫折的事,就是因為蘇建和,他是施先生的學校同儕,也算是同事。那施先生剛進台權會的時候,蘇先生仍然是訴訟纏身。在2015年那一次,眾人在濟南教會集合,因為濟南教會是蘇案救援成功很重要的地點,有一陣子幾米是是不分晴雨、風雨無阻的繞行。直到宣判的那天,施先生陪同蘇案三人,一路走到法庭。那一次大家都很期待是無罪宣判,但是很不幸結果,就是那一次是有罪宣判[4]。因為他很親近的同事,大家其實都非常難過。不但是蘇案遇到了挫敗,再來是同事的案子沒有辦法進展,卻又無能為力,這是一次非常挫折的經驗。[5]

施先生表示,在今後幾年中,仍然會留在台權會。而台權會有施先生的努力守護,實質的成長很多,幫助也非常的大。不論對台權會來講,還是對台灣的人權狀況的推動,有眾人的努力,都為台灣社會帶來很大的助力,很清楚的方向,以及很有希望的未來。

 


[1]1991年3月24日,王文孝因缺錢花用潛入吳氏夫婦家中洗劫金錢,不料犯案過程中吳氏夫婦轉醒,王文孝因而在情急之下亂刀砍死被害者。被捕後,因此案受社會極大矚目警方並不相信此案僅由一人犯下。在連日的刑求逼供下,蘇建和、王文忠、劉秉郎無端被捲入吳氏夫婦命案。

在蘇建和案爆發後,三人的家庭幾乎被這突如其來的風暴擊垮。莊林勳的家經歷了一場無名大火,莊母與莊父離異,莊母與家人不停的搬家,生活常處於變動之中;劉秉郎的家人被朋友倒會而債務纏身,經濟的重擔落在身型瘦小、頭髮已然花白的劉母身上。

蘇建和的父母先是分居,蘇母與二兒子住在一起,一人兼三個工作。只讀了三年小學,能識字卻不大會寫字的蘇爸則是早期文宣的製作者,後來全力投入營救蘇建和等三死囚,甚至為營救兒子而欠了的債務,最後收起自助餐的生意。為了救援工作,蘇爸每天讀資料到凌晨三四點,長期的壓力與疲累讓他體重直掉進廿公斤並被肺癌帶來的病痛嚙食地不成人形。

(資料來源: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冤案救援/蘇建和案(三死囚案),https://www.taedp.org.tw/story/10175

[2]以當年的匯率來計,九披索不到台幣十元。

[3]不論是關心女性的權利、還是訪問那些受害的女性,陳瑤華老師一直都在關心。在人權學程中,陳老師也做了非常多的貢獻。

[4]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人權團體發動「一人一信、救援無辜」行動,呼籲每人一信寫給李登輝總統,特赦三死囚。同年三月,正值國際特赦組織計畫串聯六十個分會、五十萬會員在世界各國展開示威抗議之際,臺灣高等法院史無前例的打破「法官不語」的禁忌,結合了蘇案一審法官湯美玉等人,召開記者會並公佈四萬多字的說明書,為判決結果辯白。

六月一日,民間司改會公布了先前召集專家學者(含四位法學者),以純粹法律的角度對蘇案進行評鑑的報告。由於此份評鑑報告是學者在閱畢相關卷證才寫出,使得它不但具有司法專業的公信力,也成為未來冤獄判決與司法界對話的重要基礎。依據自白及所呈現的證據,報告結論公開指出法官判決、檢察官調查、警察搜查等司法的缺失。判決違反了「證據」、「依法審判」、「無罪推定」等最基礎的法學精神,這意味著蘇建和案三人的生命權遭司法濫權剝奪,更凸顯了自由心證在法官判決時存在的問題。

(資料來源: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冤案救援/蘇建和案(三死囚案),https://www.taedp.org.tw/story/10175

[5]李昌鈺博士鑑定結論:「從現場實際情形、活動空間、傷口型態和位置、可能涉案刀棍和血跡形態、涉案人手長、胸寬、被害者方向等資料推斷,現場犯案空間相當狹隘。現場雖可勉強擠進六人,但如四人同時揮舞刀棍砍殺,在犯案時間現場的能見度(凌晨四時)及刀長、臂長情形,極不可能四人行兇,刀棍齊下砍殺二名被害人。」「依血跡分佈情況、所發現之唯一血指紋及血腳印,及犯案現場重建,本案極可能為王文孝一人所為。」但從過去的判決來看,法院依然以法務部的法醫研究所報告與在刑求下破綻連連的自白為主,並以想像中可能的理由來排除任何有利於被告的證據:對於刑求的警方,法院卻是以不起訴的方式掩蓋警方曾經做過的惡行。而蘇建和等三人卻因王文孝已迅速執行死刑,對於自身清白卻是死無對證。

纏訟二十一年,4168天的牢獄之災,2012年8月31日,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被當庭無罪釋放。法官波瀾不驚地唸出判決文,全場歡聲雷動,笑聲、尖叫聲、啜泣聲此起彼落。蘇建和嘴角卻是下垂的,莊林勳、劉秉郎眼底也盡是疲憊。終於,纏訟了二十一年,司法終於還他們一個清白,但…無罪定讞,然後呢?

省思:在蘇案26年後,在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案二十六年後(2017年),我們原先以為司法會有所自省與改變,但檢察總長顏大和為邱和順提的非常上訴在2017年7月27日被最高法院再度駁回。在蘇案內,有三位年輕人已經因為法官誤判導致他們足足二十一年的青春浪費在為自我辯白上,我們已有太多冤案的例子,無論是本案裡的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徐自強或是已經被槍決的江國慶…都明白地揭示了死刑制度的危險性。他們的生命我們已經挽回不了,我們能做的只有試圖阻止任何冤死、冤獄的可能。

(資料來源: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冤案救援/蘇建和案(三死囚案),https://www.taedp.org.tw/story/1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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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公約談人權議題及價值|專訪黃嵩立教授|人權群像第二季第一集
 
學術研究與公共服務|專訪廖福特||人權群像第一季第八集
 
理論與實踐的辯證|專訪顧玉玲|人權群像第一季第七集
 
海外人權運動四十年|專訪王渝||人權群像第一季第六集
 
憲法與國際人權法的匯流|專訪張文貞教授|人權群像第一季第五集
 
台灣與國際人權標準|專訪陳玉潔||人權群像第一季第四集
 
台灣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該設置在哪裡?|專訪魏千峯||人權群像第一季第三集
 
台灣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該設置在哪裡?|專訪李念祖|人權群像第一季第二集
 
她(他)們還是我們?|專訪陳文葳||人權群像第一季第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