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委員會辦公室收稿後,由主編與編輯委員會商議送審與否。 送審文章匿名,審查委員名單不對外公開。 審查意見分為下列四類:1.「推薦刊登」,2.「修改後推薦刊登」,3.「修改後再審」,4.「不推薦刊登」。 審查通過之文章由編輯委員會確認後刊出。 本要點經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